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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与我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25日 00:00

12月24日上午,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与我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签约揭牌仪式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主楼一楼报告厅举行。三方将共同致力于把我校新闻传播学院建设成为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核心,融合媒体先进理念和业务技能,东北地区领先、国内有影响力的新闻传播学院。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效廉,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寅奎,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长徐梅,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李红,省教育厅副厅级巡视员房文斌,我校党委书记刘德权、校长何颖,新闻传播学院书记吴珩、院长郑亚楠,人民日报黑龙江省分社、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光明日报黑龙江记者站、中国新闻社黑龙江分社、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东北网络台等媒体代表以及新闻传播学院师生参加仪式,仪式由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长徐梅主持,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了李寅奎副部长、房文斌副巡视员与何颖校长签订共建协议。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院务委员会副主任李寅奎宣读共建新闻传播学院领导小组及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随后,刘德权书记发表讲话。他指出,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是中宣部和教育部做出的业界与学界优势互补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新闻人才培养的创新性工程。省委宣传部选择我校作为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的唯一单位,令全校师生无比振奋。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对于顺应新闻教育与新闻实践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大趋势,满足全媒体时代我省对复合型高级传媒人才的迫切需求,提高我省新闻传播业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刘书记表示,黑大有决心、有信心不辜负省委宣传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的信任与重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共建这一历史性机遇,聚焦新闻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业界服务,把新闻传播学院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领先、国内有影响力的研究智库型新闻传播学院,为我省创新宣传思想工作、增强媒体文化实力、壮大主流舆论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效廉做重要讲话。张部长强调,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教育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是中宣部、教育部为深入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联合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党的新闻事业早就更多高素质的后备人才。我省的共建试点确定在黑龙江大学,我们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参与、鼎力支持、积极推进下,黑龙江大学一定能够开创共建工作的美好前景。与此同时,张部长就做好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牢记使命,努力夯实新闻事业的基础工程;第二,把握核心,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第三,密切合作,全面构建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第四,加强领导,切实保障部校共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共建协议,三方将共同设立我校新闻传播学院院务委员会。以此次共建为契机,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与我校将在管理机构、精品课程、骨干队伍、实践基地、研究智库、教学条件、培训基地等方面开展共建,将我校新闻传播学院建设成为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面对舆论新格局,创新社会管理的研究智库型新闻传播学院;建设成为服务龙江新闻宣传继续教育培训,增强龙江媒体文化实力的新闻传播学院;建设成为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素质作风过硬、具有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专业人才的新闻传播学院。

我校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05年12月28日,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中文系新闻学专业,是黑龙江省最早设立的新闻学本科专业。目前,该院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与传播学等四个本科专业。拥有目前黑龙江省内唯一的新闻传播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及新闻传播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1年12月,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复旦大学签约共建新闻学院,率先创立“部校共建”模式,在全国首创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高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模式。为推动新闻传播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发挥业界、学界各自优势,创新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为新闻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后备人才,去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发出文件,推动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并在上海召开共建工作现场会。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10个省市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在会上签署了共建协议。2013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启动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实行部校共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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