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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签署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10日 00:00

6月5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汇文楼835会议室举行,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院长申荣镐及郑永焕教授、郑灿亨教授,我校法学院领导班子及师生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合作双方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共同关注学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包括交流学术信息和材料研究合作、联合出版、举办联合研讨会等。两院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关系正式建立,也必将促进黑龙江大学与韩国高丽大学之间的交流合作。

仪式上,我校聘请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院长申荣镐教授为黑龙江大学荣誉教授并颁发聘书。在6月6日举行的学术交流活动中,高丽大学法学院郑灿亨教授和郑永焕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分别作了《2011新修订韩国公司法内容及对其意见》和《韩国电子诉讼的现状及电子诉讼模式下裁判实务的改善方向》的学术报告,受得了师生的热烈欢迎。

据悉,韩国高丽大学成立于1905年,与首尔大学和延世大学上一起被公认为韩国最好的三所大学,尤其在韩国法学界高丽大学与首尔大学的法学院最为出名,公、检、法与律师界的精英中一半来自于高丽大学,另一半来自于首尔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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