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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俄罗斯法学与法治”国际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13

11月4日,第七届“俄罗斯法学与法治”国际研讨会在我校外事楼多功能厅召开。本次研讨会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共同主办,由黑龙江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法学会俄罗斯法制与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我校副校长丁立群,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宋忠宪,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汪伟民,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教授巴戈达诺娃·娜塔莉娅·亚历山大罗芙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我校法学院院长董玉庭主持开幕式。来自中、俄两国二十多所高校共五十几位专家学者以及司法实务界代表参加本次研讨会,其中,包括莫斯科国立大学、莫斯科国立高等经济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等十四所俄罗斯著名法学院学者在内的共29位俄方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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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立群副校长致欢迎辞。他代表我校向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从历史沿革、学科门类、学科优势、办学特色等几个方面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并着重介绍了法学院在俄罗斯法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中国和俄罗斯的社会制度虽然不同,但都面临着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的更新问题,如何实现法律制度和理论的演进并使之适应现实,是中俄学者面临的共同任务。他希望双方可以有更多交流和共同语言,并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汪伟民院长在致辞中从发展历史、学科门类、发展成果、基地建设几个方面简要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并重点介绍了“上合基地”、卓越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情况及开展中俄两国经济贸易文化科学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情况。

巴戈达诺娃·娜塔莉娅·亚历山大罗芙娜在致辞中表示,中俄两国交往历史悠久,中俄如今的友好局面离不开前人的功劳,希望中俄两国法学领域专家能够扩大议题,使本国法律更适应社会现实,向更广阔的方向发展。

宋忠宪副会长指出,黑龙江作为面向北方的重要窗口,离不开法学理论制度的支撑,中俄两国互为近邻,两国间法律交流源远流长,中国法律受到前苏联法律深刻影响,两国法律渊源具有共性之处,如今两国都处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转型时期,必然具有诸多共同面临的法学问题要共同面对。他表示,黑龙江省法学会将团结引领广大法学工作者,弘扬社会主义法学精神,秉承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态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与力量。

俄罗斯法学与法制国际研讨会之前已连续在我校举办六届,研讨会旨在促进中俄两国法制交流,为加强两国在法律领域的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为两国学者就俄罗斯法学与法制的相互交流、经验分享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本次研讨会以“俄罗斯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及前景展望”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通过代表发言和自由讨论两种方式,在俄罗斯国家与法的理论、宪法、诉讼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等法学领域展开深入交流。(摄影:赵春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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